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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案例

本所代表法律顾问单位成功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的典型案例

来源:发布日期:2008-12-21

一.案件信息:

    原告/专利权人:曜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无效请求人:北京市九州风神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无效请求人代理机构:本所
    管辖法院/单位:广东省高院/广东省中院/专利复审委员会

二.处理/判决结果:

    宣告专利权无效

三.案件分析:

    本所作为九州风神的知识产权顾问单位,常年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专利商标申请注册以及专利侵权分析和专利性分析等多项工作。在对其某款新产品进行上市前的侵权分析时,发现该产品相对于台湾曜越公司在大陆的一件相关申请具有很大的侵权风险。于是我们又对该专利进行了专利性分析,成功查找到一篇X类文献,足以破坏该专利的新颖性。最终,在我们的建议下客户放心推出了该款产品。

    之后,台湾曜越公司果然依据该专利在东莞针对九州风神提起了侵权诉讼。本所代表九州风神进行了应诉,同时,本所代表九州风神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了无效宣告,并成功将该专利无效,有效维护了客户利益。使得客户轻松赢得了侵权诉讼的胜利。

四.代理人点评:

    本案就专利本身而言,并无太大悬念。但其中值得借鉴之处在于:

    1.就台湾曜越公司而言,其专利之所以被无效,主要在于申请过程中出现了重大纰漏。其申请在台湾已经公开后才到大陆递交同样的申请。直接导致自己在台港的申请成为现有技术,并且两件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包括文字和附图均未作实质性改变,从而影响了大陆申请的新颖性。这也是一般申请人及发明人容易犯的一个重大失误,往往认为技术是自己的,自己就应该可以申请到专利。但实际上很多技术都是由于自己的在先公开,使得其丧失了申请专利的机会。

    2.就九州风神而言,之所以赢得这么轻松,毫无悬念,也是因为其前期充分的准备工作。新产品上市前的侵权检索,使得其提早认识到了潜在的风险,而通过专利性分析,又成功将这种风险排除。真正作到有备无患,胸有成竹。